根据《关于在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开展工程系列中级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甬人发(2013)320号)文件精神,2021年12月30日经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点评审,陈炳等33位同志参加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2021年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务评委评审表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专业 | 资格名称 | 评委意见同意 | 评委意见否决 |
1 | 陈炳 | 八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 | 裘波 | 二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3 | 江锋 | 二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4 | 章新星 | 二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5 | 马超 | 二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6 | 何金囡 | 机施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7 | 王炳炳 | 机施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8 | 黄建辉 | 机施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9 | 应柯远 | 置业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否决 | |
10 | 蒋振 | 装饰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11 | 朱科方 | 劳务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12 | 陆胜云 | 三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13 | 高翔 | 三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14 | 陈晓波 | 三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15 | 张舒慧 | 三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16 | 倪建坤 | 三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17 | 吴洋洋 | 苏杭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18 | 孙浩 | 五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19 | 马凯凯 | 五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0 | 乔森梁 | 五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1 | 沈磊 | 五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2 | 徐钢 | 五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3 | 陈宇 | 一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4 | 项兆武 | 一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5 | 屠政 | 一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6 | 洪迪伟 | 一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7 | 林挺 | 一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28 | 王昊 | 一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否决 | |
29 | 马其川 | 九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否决 | |
30 | 蔡飞勇 | 九分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31 | 陈荣军 | 海外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32 | 李托 | 海外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
33 | 马辉 | 钢结构 | 建筑施工 | 工程师 | 同意 |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点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疑意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共7天。
五、公示联系受理电话: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点,地址:宁波市凌云路299号,邮编:315000,联系电话:0574-87190082、87190076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点
2022年1月7日